93.04.22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舉辦
針對「中華電信工會訴求」座談會

會議主席民進黨黨團書記長 李委員俊毅

賴委員清德

邱委員創進

張理事長陳述本會三點訴求:(一)「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」第五條及第八條修正案。(二)「團體協約」內容之研商及暫緩釋股案。(三)子女教育補助費比照公教人員案。請民進黨黨團及委員鼎力玉成。

湯委員金全

蔡委員同榮

參加單位:交通部蔡次長堆、人事處廖處長正村、郵電司鄧司長添來、中華電信公司賀陳董事長旦、人事處潘副處長文章、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陳處長榮順、行政院主計處楊副局長明祥、行政院經建會部門計劃處張處長桂林、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古專門委員松茂、考試院銓敘部退撫司陳司長清添。

本會幹部參加立法院民進黨黨團邀集召開「針對中華電信工會訴求」座談會。

會議結論為:

訴求一:「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」第五條及第八條修正案。
結論:
請下列單位於一個星期內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送黨團討論:
(一)、請工會將「公務人員非自願喪失公務人員資格者,應予保障(月退休)及補償」及「保障工作權及勞動條件」相關論述意見。
(二)、請行政院經建會就「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條例」內,未考量有關公務人員身分權喪失相關問題,提出修法意見。
(三)、請考試院銓敘部提供就往例有關公務人員大量資遣者(如精省、文化局),其有關人員權益保障及統計資料。
(四)、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就相關工作權及勞動條件保障提出相關報告。


訴求二:「團體協約」內容之研商及暫緩釋股案。

結論:
(一)、由黨團成立因應工作小組研究相關條文,必要時可應工會或公司要求協助。
(二)、請公司繼續儘速與工會協商。
(三)、交通部及中華電信公司在民營化釋股作業規劃提出前,為保障員工權益,應與工會充分溝通協商,以達成共識;於確定計劃後送行政院,並送黨團,黨團將立即與工會協商,工會如有疑慮,黨團將主張暫緩該釋股計畫,並要求修正相關釋股作業規劃。


訴求三:子女教育補助費比照公務人員案。
結論:黨團於二星期內再召開協調會,請於二星期內請交通部與公司、工會就子女教育補助費如何妥善調整提出方案。

會後,張理事長率本會幹部感謝委員協助並合照留念。